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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坏森林犯罪行为仍很严重

1999-01-15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月14日电(记者郑北鹰)今天,国家林业局负责人宣布:自1998年10月21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国家林业局、公安部、监察部联合发出《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的通知》以来,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斗争取得了显著成绩,但问题亦不少,破坏森林犯罪目前仍很严重。

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曹真说,经过全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各有关部门的艰苦奋战,近期破获了一批严重危害林区治安的重特大案件,特别是查破了一批久拖未决的积案,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,收回了一批被毁坏和被长期占用的林地。截至1998年12月底,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26369起,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8131人次,其中刑事拘留791人、逮捕681人,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28万元,收缴木材46351立方米、野生动物209365头(只),收回林地58305亩,取得了显著成就。但是,林区治安的几个突出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,一些基层单位、干部法制观念淡薄,毁林开荒、乱占林地仍时有发生;犯罪分子在严打斗争开展后仍顶风作案,如云南省昆明市现每月从市内运往外省的保护动物仍在1吨左右;盗伐、哄抢国有林木、非法运输、销售木材在一些地区仍很严重,如云南省部分地区。此外,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,少数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,森林公安机关警力不足、经费紧缺,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次的打击力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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